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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河南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招聘高端人才20人公告】

发布日期:2017/12/28 7:12:31 浏览:604

来源时间为:2017-12-25

【摘要】环球网校小编从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获知,2017年河南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招聘高端人才20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5日至2018年1月22日,请有意向的考生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xxzjrlgs@163。com。

根据工作需要,经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示范区产业园区服务局及招商团队派遣制工作人员20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需求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园区服务局及招商团队工作人员20名。其中,园区服务局工作人员8名,招商团队工作人员12名。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新乡市平原示范区2017年公开招聘园区服务局及招商团队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本科学历毕业,院校要求为985、211高校;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院校类型不限;

4.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专业及行业工作经历,有大中型企业、律所、投资银行及产业园区、孵化器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

5.园区服务局工作人员及招商团队成员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招商团队经理岗位放宽到38周岁以下。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5年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5.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公开招聘流程

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试(面试、考察)、体检、网上公示、聘用签约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拟在示范区管委会官方网站、智联招聘(郑州、新乡地区)、新乡人才网同步发布4周。

发布公告时间:2017年12月25日—2018年1月22日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与发布招聘公告时间同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园区服务局及招商团队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附个人近六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照、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以及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等,以“姓名 应聘岗位 联系方式”的形式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xxzjrlgs@163。com进行信息登记。

每人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咨询电话:0373-7553352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提交材料后,由新乡中骏人力公司初审,示范区组织人事局复核,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中骏人力公司在报名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以电话形式通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届时,请各位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不再通知。

四)面试

应聘者准备10-15分钟时长的PPT演示材料,从学习及从业经历、主要工作实绩以及个人未来职业规划等方面向考官进行展示演讲,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知识、工作业绩、逻辑分析、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并根据不同岗位的任职要求各有侧重。总分100分。

五)考察

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费用自理。

三、薪酬待遇

园区服务局及招商团队工作人员的薪资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具体如下:

1.园区服务局工作人员及招商团队成员基础工资暂定为5000元/月,绩效工资以基础工资为基数,考核兑现系数为0.5-1.0;

2.招商团队经理岗位基础工资6000-7000元/月,绩效工资以基础工资为基数,考核兑现系数为1.0-1.5;

3.按照新乡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政策缴纳五险一金;

4.食宿按照目前示范区管委会干部标准择优安排。

四、相关说明

1.人选聘用后与新乡中骏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并派驻示范区招商局、园区服务局工作,聘期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合同到期,根据聘期内工作表现及工作实绩由用工单位决定是否继续聘用,并相应调整基础工资。

2.聘期内任务完成情况与目标任务出现较大偏差或者发生重大违规违纪情形以及存在其他影响继续聘用情形的,经相关部门研究并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即予解聘。

3.应聘者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4.受聘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5.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原则上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6.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国家、河南省、新乡市有关规定执行。

7.示范区纪工委全程监督本次招聘工作。

联系人:张景杰、翟良奇咨询电话:0373-7553352

监督电话:0373-7553026

点击下载1。

2。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组织人事局

新乡中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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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平原新区管委会、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新乡市平原示范区邮编、平原示范区管委会、新乡平原示范区管委会、新乡市高新区管委会、新乡市大东区管委会、新乡市经开区管委会、新乡市平原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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