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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廉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发布日期:2016/11/6 17:46:38 浏览:774

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一下简称申请家庭)应同时符合一下条件:

一)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3年以上,其它成员户口迁入满一年以上。

二)申请家庭符合我市规定的低标准且人均住房在12平方米一下。低收入标准和面积标准由市房产管理部门会同市民政、统计、财政等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三)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抚养关系;

四)无非生活必须的贵重物品和其他大额财产。

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实现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等相结合。本办法所称货币补贴,是指人民政府向符合本市市区规定廉租住房条件的申请对象按照规定的标准发放租赁住贴,由其自行到市场上租赁住房。本办法所称实物配租,是指市人民政府向符合本市市区规定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对象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或按照规定价格出售给符合本市市区规定条件的申请对象。

廉租住房货币补贴额度按照住房保障面积、补贴标准、家庭人口等因素综合确定,租赁额度=住房保障面积补贴标准X家庭人口。其中,住房保障面积=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家庭人均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对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和低收入无房家庭按住房保障面积标准计算。

2009年本市市区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16平方米。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作相应调整的,由市房改办会同财政、民政、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家庭平均住房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以及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人口数量、结构等因素,以户为单位确定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廉租住房货币补贴标准,由市房改办会同财政局按照市场每平方米租赁住房平均租金研究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采取实物配租方式的,配租面积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现住房面积与保障面积标准的差额。实物配租住房的租金标准由市房改办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研究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标准后执行。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以家庭名义提出书面申请,原则上由户主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无住房的已婚或离异子女户口与父母在同一户口薄,可作为一个家庭单独申请。

二)家庭收入情况证明,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经济收入状况证明。

三)家庭现住房情况证明:

1、拥有私产住房的,提供《所有权证》;

2、承租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或相关证明;

3、从市场租赁住房或接住的,提供居住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由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相关住房证明;

4、有其它特殊情况的,提供相关证明。

四)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及户口簿,申请家庭应提供确定为补贴对象的成员身份证及户口簿。补贴对象以非农业家庭户口簿记载为准。家庭补贴人数与申请人长期共同居住生活,且具有法定赡养、抚养关系的家庭成员人数(不包括长期在外地上学的成员)。

五)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向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区住房保障部门。

三)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区住房保障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委托各社区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综合考虑登记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困难程度、申请顺序以及个人申请的保障方式等,确定相应的保障方式及轮候顺序,发放《新乡市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资格认定通知书》并向社会公开。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区住房保障部门应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住房保障部门申诉。

去住房保障部门、民政等有关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对已经确定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凡申请租赁住房货币补贴的,应当有限安排发放补贴,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实物配租应当优先面向已经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残疾等特殊困难家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

对轮候到位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按照已确定的保障方式,与其签订租赁住房补贴协议或者廉租住房租赁协议或者廉租住房租赁合同,予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或者配租廉租住房。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和配租廉租住房的结果,应当予以公布。

新乡廉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相关参考资料:
廉租房申请条件2016、廉租房申请条件、上海廉租房申请条件、申请廉租房的条件、济南廉租房申请条件、深圳廉租房申请条件、郑州申请廉租房条件、陕西廉租房申请条件、苏州廉租房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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