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建设路(河南师范大学校门口段)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促进市民文明出行,有效遏制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现决定自2015年5月1日起,在建设路河南师范大学校门口启用电子警察监控系统,对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机动车违反规定掉头、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通行、机动车违反规定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新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15年4月22日
《新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关于启用新增“电子警察”系统的公告》相关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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