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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新乡、长葛入选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

发布日期:2016/3/1 2:04:48 浏览:481

记者4日从洛阳市发展改革委获悉,第二批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建设地区名单公示结束,洛阳市成功入选,未来将享受多项循环经济扶持政策。

此次,全国共有26个城市(区)和36个县(市)区入选。其中,我省入选的城市为洛阳市和新乡市,入选的县(市)区为长葛市。

示范城市建设将有力推动洛阳市资源循环利用、节能环保等相关产业发展。本次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期限为2016年至2019年。今后,洛阳市相关循环经济项目符合中央预算内投资或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条件的,可优先获得财政补贴。

据悉,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将以污染预防为出发点,以物质循环流动为特征,以社会、经济、环境可持续发展为最终目标的国家级示范区域。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可以看作城市的升级版,社会效益在于特别强调城市生活废弃物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循环。要求建设完善分类回收、密闭运输、集中处理、资源化利用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体系;餐厨废弃物方面,开展餐厨废弃物、包装废弃物、园林废弃物等城市典型废弃物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给排水方面,建设再生水管网,实现雨污分流;道路交通方面,完善建成区道路衔接度,发展公共交通,实施道路路灯节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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