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新乡 > 资讯杂谈 > 正文

盘点高考后招生骗局:有人冒充招生办人员诈骗

发布日期:2024/3/22 13:35:42 浏览:4

(原标题:高考后警惕这些“高招”骗局:内部名额、冒牌大学和诈骗短信)

每年高考落幕,各种围绕高考招生的骗局开始浮出水面。

澎湃新闻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梳理近年来高考招生诈骗案例发现,谎称为高校招生办工作人员或者称在高校招生办有关系,为犯罪分子惯用伎俩;更有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博取信任来招摇撞骗。

此外,还有高校校长与无资质机构签订代培协议致使近70名学生受骗,也有犯罪份子利用诈骗短信和注入网页木马病毒等手段实施诈骗。

有的谎称“有关系”,有的冒充招生办人员

无固定职业的湖南祁阳人谭某,冒充最高人民法院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办事处干部,骗得吴某信任。

判决书显示,2010年7月份,吴某的女儿高考完后在录取过程中,谭某谎称认识武汉海军工程大学招生处的领导,有能力帮助吴某女儿录入该校学习,并以打点武汉海军工程大学来湖南招生的干部为由,骗取吴某6000元。其后,吴某女儿并没有进入武汉海军工程大学,而是进入湖北咸宁学院学习。

在吴某女儿学习期间,谭某一直通过编造各种理由,让吴某父女相信其有能力帮助吴某女儿转入武汉海军工程大学并一直在办理之中,最后还在网上为吴某女儿办理了假的毕业证和军官证。在此期间,谭某还先后以调档案,到省教育厅找人打点,办理户口迁移等各种理由收取吴某及其女儿25500元。2016年12月,谭某被以招摇撞骗罪判处刑罚。

除了谎称“有关系”,冒充招生办人员也是常用诈骗手段。

河南谢某,2011年3月至2012年6月间,虚构清华大学招生办工作人员的身份,以帮助魏某女儿取得北京外国语大学内部名额、需要缴纳注册金等名义,骗取魏某汇款32万元;以帮助陈某女儿申请清华大学机动指标、预交注册金为名义,骗取陈某汇款20万元。判决书显示,2016年6月,谢某被新乡市红旗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6万元。

高校校长与无资质机构办假大学,68名学生被骗近两百万

2008年8月份,时任天津医科大学北戴河校区(后更名为天津医科大学秦皇岛校区)校长、副校长的被告人柳某、刘某与时任河南青少年素质发展中心副主任、文化处处长的被告人王某、马某经过多次接触,双方共同商定联合办学,并以天津医科大学北戴河校区和河南青少年素质发展中心的名义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判决书显示,协议主要约定:河南青少年素质发展中心委托天津医科大学北戴河校区和河南高等医学专科学校开设全日制学习医学专科(国家承认医学统招高等专科)及本科(成教或自考)课程班。

最新资讯杂谈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