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新乡 > 下设单位 > 正文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2022年6号通告

发布日期:2022/2/19 23:39:13 浏览:354

来源时间为:2022-1-14

春节临近,人口流动增强,疫情输入风险加大,为进一步做好我区来(返)区及在外工作人员管理,确保全区人民平安、健康、祥和欢度佳节。根据新乡市春节期间返乡人员管理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当前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倡导就地过节倡导在外务工、学习、工作的人员就地过节,鼓励市民群众主动通知在外地的亲属留在当地过节。对确有来(返)区需求的人员,要严格按照我区分类落实来(返)区人员管控措施,并做好路途防护,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做到安全出行。二、分类落实来(返)区人员管控所有来(返)区人员要提前3天通过“信息系统”(或向所在单位或者村、社区电话)报备,到示范区时须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绿码”,体温正常,我区根据来源地不同实行分类管理。(一)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区人员1.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和街道来(返)区人员:落实“14 7”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2.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除上述乡镇或者街道之外来(返)区人员:落实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3.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来(返)区人员:落实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第2天、第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二)暂未划定风险地区1.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时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来(返)区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第2天、第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2.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时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它县(市、区、旗)来(返)区人员: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第2天、第7天、第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三)新乡市之外无本土病例地区来(返)区人员入示范区后第一时间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居家健康监测7天(第2、7天进行核酸检测)。(四)高风险岗位人员来(返)区人员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并提前3天向所在单位报备,入示范区后第一时间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居家健康监测7天(第2、7天进行核酸检测)。高风险岗位人员指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隔离场所工作人员、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入境人员和进口货物的从业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三、开辟绿色通道对特殊群体(来返区大学生、孕妇、病人等)开辟绿色通道,提供平原示范区及各乡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4小时联系电话,实施一对一服务,保障疫情期间群众就医及其它紧急出行等需求。平原示范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373-7553131、0373-7553503龙源街道0373-7553301原武镇0373-7531100师寨镇0373-7391100祝楼乡0373-7371100韩董庄镇0373-7501100桥北乡0373-7595100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视疫情变化适时调整。

最新下设单位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