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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河南新乡学院招聘博士教师115名公告(2)

发布日期:2018/9/10 17:00:43 浏览:415

来源时间为:2017-06-28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博士研究生学历教师指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或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原则上应在50周岁以下(指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及资格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3、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人员;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7、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发布信息

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前,在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axx.lss.gov。cn)、新乡学院官网(www。xxu.edu。cn)上发布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报名者于正常工作日持本人身份证、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学术成果等相关材料到新乡学院人事处报名,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新乡学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教师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附件2),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信箱:xxxyrsc@126。com。

2.报名地址:新乡市金穗大道191号新乡学院行政楼人事处。

3.本次招聘资格审核由新乡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招聘工作中的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新乡学院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三)专家组考核

考核采取试讲、答辨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所有应聘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考核环节将全程录像。

四)体检

通过面试人员,体检工作由新乡学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费用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因自愿放弃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实施。

六)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新乡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任与待遇

聘用人员确定后,由学院提出拟聘意见,报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入职相关手续,并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登记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岗位认定。相关待遇按《新乡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校人字〔2016〕10号)执行(详见新乡学院人事处网站)。

六、信息查询

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新乡学院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以上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73-3682565。

七、纪律要求

一)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第27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自始至终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相关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取消报考资格,并根据情节进行处理。

五)本公告由新乡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原标题:新乡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博士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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