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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南新乡市延津县商务局选调6人公告公告【招6人】

发布日期:2017/12/7 6:34:51 浏览:412

来源时间为:2017-08-11

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我县实际,经延津县商务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全供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名。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选调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二)能够遵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

三)从我县各乡(镇)政府及县直各单位事业全供编制人员中选聘;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经济、法律、计算机、英语专业优先;

五)年龄在35岁以下(1982年以后出生);

六)服从组织分配;

七)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八)教师岗位不得报名;

九)有下列情节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

4、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二、遴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2017年8月11日在延津县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8月21日--8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30-18:00。

报名地点:延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安大道)。报名须知: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交毕业证、身份证、相关资格证(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携带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同底版)。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资格审查: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

三)组织考察:

1、由县商务局与人社局组织核实报名者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2、根据报名人数,由县商务局与人社局组织考察,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择优录取。

3、特殊情况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确定人选:对拟选调人员,从正式上岗之日起试用6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入手续。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本次选调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由县商务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编办等相关负责同志组成延津县商务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选调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长:于志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明靖奇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贾瑞文县人社局局长

陈贝县编办副主任(主持工作)

王明彬县财政局局长

汪锋廷县商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商务局选调办),贾瑞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27条,实行回避。

三)严格工作纪律。选调过程中,工作人员和报名人员一旦出现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二)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

三)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积极配合此项工作,鼓励引导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报名选聘。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商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商务局0373--7692369

县人社局0373--7696626

原标题:延津县商务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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