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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河南新乡学院招聘博士研究生教师公告【招50人】

发布日期:2016/12/18 9:17:10 浏览:572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经报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教师50名,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乡学院位于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原城市群核心区重要城市之一、豫北历史名城新乡市,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已有67年的办学历史,2014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学校获得“最具品牌影响力的典范高校”、“省级文明单位”、“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先进单位”、“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工作评估优秀单位”、“河南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学校”、“河南省园林单位”、“河南省高校行风评议先进单位”、河南省“平安校园”等30余项荣誉称号。

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21000人,成教生12400余人;校园占地面积1730亩,校舍总面积近70万平方米;现设有46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教育学、文学、法学、艺术学、历史学、农学等10个学科门类,专业设置与地方行业、企业需求契合度为100;学校现有12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建设有10个省级、校级重点学科,10个省、市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学校现有教职工1307人,专任教师1005人,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418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专任教师803人,“双师双能型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达到61。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优秀教师、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专家等国家级荣誉称号6人,有河南省优秀教师、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河南省中青年骨干教师等省级荣誉称号48人。

学校实施“创新引飞”全程育人工程,实行“毕业证 ”制度,建立了合格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卓越毕业生三级激励机制,增强学生创新创业和就业能力,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先后为社会培养了30余万名优秀人才。

为加强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实现“国内有影响、省内有地位、具有鲜明特色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发展目标,学校积极搭建平台,创造优越环境,真诚欢迎高层次人才来校施展才华,共创佳绩。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校领导和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纪检(监察处)及各教学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招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工作人员50名。详见附件《新乡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教师一览表》。在招聘过程中出现岗位空缺时,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调整的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实施。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或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原则上应在50周岁以下(指1966年7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55周岁以下(指196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和其他条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或博士后出站人员(详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各级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对报名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遴选。拟聘人选经体检合格后,予以公示。

《2016河南新乡学院招聘博士研究生教师公告【招50人】》相关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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