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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罚单”背后的“把关”之争

发布日期:2016/11/2 20:28:58 浏览:576

对于CT机等“医用三源”设备是否属于计量设备,河南省卫计委和新乡市质监局各有说法

千万“罚单”背后的“把关”之争

专家表示,计量工具“把关”之争看似是技术问题,实则有部门利益之争,国家层面应尽快拿出定论

10月18日,一场备受瞩目的“千万罚单”听证会在河南省新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举行,要求听证的一方是新乡市辉县市人民医院。

因院方的CT机、磁共振系统未接受“计量检定”,新乡市质监局对辉县市人民医院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除了处以罚款1000元外,还要没收其1200多万元“非法所得”。

然而,这份巨额“罚单”告知书却引发辉县市人民医院公开“叫板”,认为CT机在内的“医用三源”设备不属于计量器具,不应当接受质监部门的强制检定。双方各执一词,一时间引发各方广泛关注。

收到1200多万元巨额“罚单”

今年4月7日,新乡市质监局向辉县市人民医院下达质量技术监督通知书,要求对辉县市人民医院使用的CT机(6排、64排)和医用磁共振系统进行计量检定。6月29日,该局又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认定辉县市人民医院使用未经计量检定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违反了《河南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相关的规定,责令其7月15日前改正违法行为。

7月11日,医院对新乡质监局的整改通知给予书面回复,除重申医院所用“医用三源”系统非计量器具观点外,同时提请质监部门避免执法冲突。

而这在新乡质监局看来,医院有“拒不改正其违法行为”的倾向。7月22日,该局提请新乡市政府将此案列为政府督办案件,由辉县市政府责成辉县市人民医院配合“执法”。

医院方面也毫不示弱。8月3日,辉县市人民医院以书面报告形式逐层上报至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河南省卫计委就该报告作出复函,其中明确:严格按照原卫生部《关于X射线诊断等医用诊断设备不属于计量器具的批复》执行。

几经交锋,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9月28日,该院收到新乡市质监局开出的行政处罚告知书。质监局以该医院的CT机、磁共振系统未接受计量检定,违反《河南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处以罚款1000元,并没收“非法所得”12842904.18元。

《千万“罚单”背后的“把关”之争》相关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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