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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河南省新乡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及平原示范区公开招聘393名工作人员启事

发布日期:2016/7/18 5:29:10 浏览:517

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现将新乡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及新乡市平原示范区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本次新乡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共计划招聘393人,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共计划招聘小学教师42名。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见《新乡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和《新乡市平原示范区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如35周岁以下指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段类推);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及资格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办法: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专业)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网上报名

(1)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

报考者于2016年4月25日8:00至4月29日18:00期间登录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id=1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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