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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牧野区审计局工程结算审计及财务收支、经济责任审计定点服务机构备选库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5/10/17 20:17:39 浏览:521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乡市牧野区审计局的委托,就其新乡市牧野区审计局工程结算审计及财务收支、经济责任审计定点服务机构备选库选聘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格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名称:新乡市牧野区审计局工程结算审计及财务收支、经济责任审计定点服务机构备选库选聘项目
二、项目编号:新牧财招【2015】27号
三、:新乡市牧野区审计局
联系人:蔡女士0373-3069581
地址:新乡市牧野区学院路
四、项目内容:
一标段: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5家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负责新乡市牧野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服务期限1年;二标段: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3家会计师事务所,负责牧野区所辖区域财务收支、经济责任审计等服务,服务期限1年。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6、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
7、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并在本单位缴纳有社会保险。
8、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和中级及以上会计师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为合格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电子信箱);(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两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本人的应提供法人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5年9月24日—2015年9月3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8:00。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汇处,新乡市市民中心4楼)服务大厅代理机构报名受理窗口。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注:供应商到报名地点通过报名后,可在报名人员处获取招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9日09:00
九、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10月19日8:00至9:00(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所提交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将不被接受。
十、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大会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6开标室(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大楼四楼)。
十一、社会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吴女士联系电话:15713738261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伏牛路209号金帝大厦1101室
十二、监督部门:新乡市牧野区财政局0373-3069571
十三、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乡市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与本项目有关事宜,请关注上述网站!
201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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