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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延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向不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发放贷款被罚30万元

发布日期:2024/3/27 2:09:07 浏览:6

来源时间为:2024-01-26

1月2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披露的处罚信息显示,因向不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发放贷款,河南延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乡监管分局罚款30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为:《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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