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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三个集体获评全国青年文明号集体称号

发布日期:2023/7/27 12:52:20 浏览:47

来源时间为:2023-07-19

7月18日,记者从团市委获悉,新乡市三个集体获评全国青年文明号集体称号。

据了解,7月份,第21届全国青年文明号推荐评选工作落下帷幕。经逐级推荐、择优遴选、严格把关、集中评审,新乡市的市平原商场有限责任公司商务中心、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业务大厅和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机务段新乡运用车间客运机车队,共计三个集体被评为第21届全国青年文明号拟命名集体。

青年文明号活动是由共青团中央联合22家全国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共同开展的一项具有群众性、实践性、品牌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自1994年启动至今20多年来,一批批奋发进取、争创一流的青年文明号集体不断涌现,一批批忠于职守、岗位建功的优秀青年脱颖而出,青年文明号成为共青团服务全市工作大局、推动行业发展、促进青年成长、弘扬文明风尚的一面青春旗帜。共青团新乡市委以弘扬青年文明号精神理念、紧密结合岗位实践、拓展活动领域、丰富活动载体、加强监督管理等多元化形式,全面深化青年文明号建设工作;积极组织各创建集体广泛组建团员先锋队、青年突击队、志愿服务队,引领凝聚团员青年在青年文明号的旗帜下比学赶超、共同拼搏、团结奋斗,并参与到文明城市、乡村振兴等各方面建设中去,以饱满的热情投身到社会实践当中去,把个人理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为国家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下一步,团市委将继续组织各级团组织扎实开展好各级青年文明号的创建和评选的工作,不断提升青年文明号的感召力和社会影响力,号召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勇当先锋队、突击队,投身到下一步的经济社会发展当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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