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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新乡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两馆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

发布日期:2023/4/13 18:00:34 浏览:68

来源时间为:2023-03-31

新乡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的委托,就新乡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两馆升级改造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新乡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两馆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号:HNZZ-2023-0330

三、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1.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已落实;预算价359983.17元;

2.工期:30日历天。

3.质量要求:合格

4.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五、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资质条件: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承包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于本公司且具有本企业近六个月来缴纳社保证明,签订劳动合同,未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需出具无在建承诺书),如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资格;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查询时间须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10、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1)提供符合要求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电子信箱);(3)法人本人的应提供法人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磋商开始后由磋商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文件。

2、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7日09:00-12:00,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4月10日09:00。

报名材料扫描发送至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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