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1-09-04
9月2日,新乡市人民政府发布一则公示!根据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第五批公示如下:
01
新乡市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
资金来源
1
市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3108万元,全部为市级资金。
2
市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72万元,全部为市级资金。
以上资金合计3180万元
分配原则
市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按照新乡市财政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新乡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农〔2021〕8号)要求,综合相关人群数量及结构因素、相关人群收入因素、洪涝灾害影响等因素进行测算分配。
市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按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结合我市少数民族村落发展实际提出的分配意见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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