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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22/4/16 19:36:02 浏览:555

来源时间为:2022-04-15

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要求,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59号),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我校决定2022年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新乡职业技术学院(网址:www.xxvtc.edu.cn)

2.学校代码:在豫招生代码:6291,部标院校代码:14245

3.办学地点:河南省新乡市

4.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5.办学层次:专科层次教育

6.证书颁发:学制为三年(现代物流管理、会计信息管理等专业学制为两年)、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新乡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二、招生对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59号),招生对象为:

1.已通过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三、招生专业与计划

2022年我校单独招生计划4400人。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附件。正式录取时,由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专业报名人数核定录取计划,并根据实际考试人数和各专业教学容量适当调整专业录取计划。

四、收费标准

我校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执行。具体为文科类专业3700元/年;理工类专业4200元/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年。

具体为:高速铁路客运服务、跨境电子商务、空中乘务、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大数据与会计、会计信息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烹饪工艺与营养、中西面点工艺、应用英语、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等专业学费3700元/年/生,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舞蹈表演等专业学费6000元/年/生,其它专业学费4200元/年/生。

住宿费标准拟定960元/年/生,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五、志愿填报

考生于2022年3月24日9时至3月26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提醒广大考生按时认真填报志愿。

现代物流管理、会计信息管理专业只招收高中毕业生。

报考舞蹈表演、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体育运营与管理专业的考生不得兼报其它专业志愿。

身体有残疾、听力或视力有障碍者请勿报考舞蹈表演专业,同时建议报考者有国标舞、中国舞、街舞、爵士舞基础。

六、体检要求

考生体检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等专业只招收男生,且考生体检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0〕306号)的体检标准。

七、考试办法

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学校自主命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和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做好考试期间的有关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对考生进行测评。

1.“文化素质”考试

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退伍军人及技能拔尖人才免试生无需参加考试。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对应语数英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折合相应分数计入总成绩,具体为:单科等级A计50分,单科等级B计45分,单科等级C计40分,单科等级D计25分;退伍军人“文化素质”成绩计为150分,具体办理程序:考生于2022年3月29日17:00前到我校提交《退役士兵文化素质考试免试申请表》(一式三份、官网下载填写),提交退役军人事务部证明材料、身份证和退役士兵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免试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考生本人须对申请资料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获取相应资格的,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规定,取消考试和录取资格。其他考生均参加考试。

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大综合。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为基本依据。

考试时间:上午10:00-11:30。

考试方式:90分钟闭卷笔试。

试卷分值:150分。

2.“职业技能”测试

除技能拔尖人才免试生外,所有考生均应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中职生职业技能测试以《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为基本依据,重点考查考生的综合专业能力、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其他考生职业技能测试为职业适应性测试,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

考试时间:下午13:30-15:00。

考试方式:90分钟闭卷笔试。

试卷分值:150分。

3.报考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学生参加我校美术技能测试。具体内容如下:

3.1.测试时间:下午13:30-15:30

3.2.测试地点:一号教学楼5楼1502、1506、1607、1508

3.3.测试内容与要求

考题:《素描静物》

1)考试形式与范围

考试形式:照片写生

考试范围:静物组合

2)考试用具及材料要求

素描纸(考场提供)

铅笔、炭笔、橡皮、画板、胶带、画板等相关素描绘画工具(考生自带)

3)成绩评价标准

满分为150分,其中构图占20,造型结构与比例占40,细节深入与局部刻画占20,表现形式与技法占20。

4.考试时间:2022年4月10日

5.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要求: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把疫情防控摆在高职单招组考工作首位。参照高考组考防疫工作指南,制定高职单招组考防疫工作实施细则、应急处置预案流程。

考试前,对考试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认真排查;考点设置体温检测点、体温检测通道、体温异常者复检室、临时留观点、备用隔离考场、防疫专用通道等,并对所有候考区、考场进行防疫消杀。

严格按照新乡市最新防控要求执行。考生进入校园到考试结束离开校园全程佩戴防护口罩。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绿色行程码、健康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行程码绿色,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正常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和行程码异常者,通过疫情防控隔离通道进入隔离考场。考试结束后要求考生沿专用通道立即离开考点。

6.其它相关要求: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八、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一)免试对象和条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职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文件精神,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需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二)免试录取程序

1.考生本人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一式三份),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由生源学校负责确认考生获奖情况。

2.生源学校于2022年3月29日17:00前将上述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以安全方式送达我校,逾期不予受理。我校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和公示后,将公示后的名单及《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

3.我校官网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颁发录取通知书。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具有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资格。

九、录取办法

1.考生录取成绩由文化素质成绩和职业技能成绩组成。

2.录取时,依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录满为止。总成绩相同录取规则:按照文化素质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素质成绩仍相同时,按照文化素质成绩中语文、数学、英语次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计划不足时,可在总计划内进行调整。正式录取时,学校根据各专业实际报名人数及考试情况设定一定比例的淘汰率。

3.确定预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后,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审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4.凡参加2022年高职单招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的考生,均应参加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中职生对口升学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采集、现场信息确认以及高考体检。未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5.凡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十、单独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日程安排

3月24日9时至3月26日18时

考生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志愿填报。

4月8日至4月9日

考生登录我校官网打印准考证。

4月10日

“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测试,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考试。

4月25日

我校将公示后的名单上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完成录取备案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一、单独招生工作领导与监督机制

1.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

2.成立由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纪检监察部门及有关人员为成员的单独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单独招生进行全过程监督,及时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

3.监督电话:0373-3720023

十二、违规、违纪处理

1.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单独招生考试。

2.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相应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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