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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日期:2022/2/13 10:38:06 浏览:708

来源时间为:2022-2-7

证券代码:301089证券简称:拓新药业公告编号:2022-013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7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2月9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西宁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形式出席会议的董事6人,分别为杨西宁、咸生林、王晶、刘建伟、靳焱顺、闫福林,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考虑到公司长远发展及未来战略布局,保证募投项目实施场地的合理规划及整体方案,进一步提升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拓新医药研究院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公司现有工业用地-新乡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静泉西路398号院东南角”变更为“新乡市丰华街以东,规划静泉路以北”。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实施方式,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年产1000吨核苷系列食品营养强化剂项目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建设年产1000吨核苷系列食品营养强化剂项目,并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5,981.77万元投入该项目的建设。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年产1000吨核苷系列食品营养强化剂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下午14:30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11日

证券代码:301089证券简称:拓新药业公告编号:2022-014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7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2月9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浩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其中以通讯形式出席会议的监事4人,分别为刘浩、董春红、宋建邦、张永增,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年产1000吨核苷系列食品营养强化剂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年产1000吨核苷系列食品营养强化剂项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有助于进一步整合公司内部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年产1000吨核苷系列食品营养强化剂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2月11日

证券代码:301089证券简称:拓新药业公告编号:2022-017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年产1000吨

核苷系列食品营养强化剂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根据公司发展规划,拟投资建设年产1000吨核苷系列食品营养强化剂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为新乡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2、拟建设的年产1000吨核苷系列食品营养强化剂项目规划总投资22,733.06万元,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981.77万元,其余项目所需资金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及申请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

3、本次建设年产1000吨核苷系列食品营养强化剂项目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建设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5、相关风险提示: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风险、财务风险。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9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年产1000吨核苷系列食品营养强化剂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建设年产1000吨核苷系列食品营养强化剂项目,并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5,981.77万元投入该项目的建设,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21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A股股票3,15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9.11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60,196.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869.0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327.41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14,781.77万元。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10月22日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1)2110001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根据《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2、根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4,4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一)项目概述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需要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拟使用超募资金5,981.77万元投入“年产1000吨核苷系列食品营养强化剂项目”建设,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1000吨核苷系列食品营养强化剂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新乡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研发中心、检测中心、仓库、胞苷酸二钠生产车间、尿苷酸二钠生产车间、腺苷酸生产车间、D-核糖生产车间、成品c仓库等(详见表1-1);购置胞苷酸二钠设备、尿苷酸二钠设备、腺苷酸设备、D-核糖设备、成品设备、安全环保设备、检验设备以及办公系统设备;配套给排水、变配电、消防、暖通等基础设施,达到年产1000吨核苷系列食品营养强化剂的生产规模。

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建设期36个月

项目投资资金及来源:本项目总投资22,733.06万元,拟使用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5,981.77万元,其余项目所需资金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及申请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

(三)项目实施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①是改善人民体质,增强人体体质的需要

食品营养强化剂是指为增加营养成份而加入食品中的天然的或人工合成的属于天然营养素范围的食品添加剂。由于天然食物中基本上没有一种食物能够含有人体需要的全部营养素,食品营养素的使用显得日益重要。食品营养素可以弥补天然食物的缺陷、维持因各种原因导致的某些损失的营养素。食品营养素的添加不仅可以补充食品中所缺乏的人体必需的营养素,还可以完善食品中营养成分的结构,使人类在摄入食品时可以得到体内所必需的全部营养素;并且可以简化膳食处理,通过简单的食物加工就能满足不同人群对特殊营养素的需要,保证人们能够在任何情况下获得全面的协调的营养。因此,食品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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