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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新乡公司章程

发布日期:2015/12/25 13:30:27 浏览:585

款办理银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北站支行。

该项定期存款只增加此笔资金在保存期间的利息,不改变资金使用用途。上述两笔定期存款已分别于2014年12月和2015年3月到期,全部资金和利息已转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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