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新乡 > 企业单位 > 正文

新乡县:40余名工人领工资企业工人齐夸好

发布日期:2020/5/30 9:25:19 浏览:355

来源时间为:2020-03-16

“请大家间隔一米,按序签名,稍后工资款就会打到你们登记的银行卡中……”3月11日上午,在新乡县法院法警的统一组织下,40余名农民工依次排队,有序办理执行款领取手续。

2019年10月底,原告段某某等48人诉被告赵永某、河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经新乡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一、被告赵永某于2019年12月30日前分别支付段某某等48人工资款共计143800元;二、被告河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第一项调解协议承担连带责任。时至2020年2月,赵永某、河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均未履行调解协议,段某某等44名工人于2020年2月17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44名工人申请强制执行案件一经受理就受到新乡县法院执行局的高度重视。执行局局长许斌迅速安排专人对赵永某、河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财产进行网上查控,并第一时间将两被执行人的名下一万余元余额进行了冻结扣划。

怎样在保障工人合法权益与企业复工复产间找到突破点与平衡点?执行局干警展开了讨论。在充分考虑工人生活状况、企业处于休整状态及企业后期复工复产等实际情况后,改变执行思路,并没有直接对该建设公司名下其他非资金财产进行查封,而是坚持对企业进行释法明理,解读相关执行政策。通过一系列工作,该企业负责人表示目前已经停产,公司没有多余资金,希望给予时间筹集执行款。执行干警与申请人进行沟通协商,决定给公司一周的时间筹款。

眼看约定时间越来越近,赵永某及建设工程公司都没有履行执行款的意愿。执行干警当即决定约谈赵永某及被执行公司。执行干警情、理、法并用,将疫情期间40多名工人生活状况和家庭困难摆在公司负责人面前,又给企业负责人讲起社会担当和企业诚信,以及拒不履行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执行干警又讲明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向他们介绍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所采取的相关举措。

经过约谈,企业责任人的态度发生改变,当场表态将积极筹款履行义务,并将因疫情原因未及时申请强制执行的其他4名工人的工资一并缴清。

来源:新乡县法院

原标题:《新乡县:40余名工人领工资企业工人齐夸好》

发送邮件至zhengwu@thepaper.cn申请加入澎湃政务号或媒体团

特别声明本文为政务等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最新企业单位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