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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新乡市众诚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被处罚

发布日期:2019/10/31 19:40:45 浏览:321

来源时间为:2019-10-31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2019年10月30日,定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定西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19年10月)》。新乡市众诚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涉嫌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被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定市监罚字(2019)19号显示,新乡市众诚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使用的YH-T800型汽车衡称重显示器的检验铅封已破坏.其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检定规程》的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之规定,责令赔偿损失4244.76元,建议处罚如下:1.没收YH-800型汽车衡称重显示器,没收违法所得4244.76;2.罚款2000元。罚没金额合计6244.76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有效证件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定市监罚字(2019)19号

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案

新乡市众诚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91410721061361520J

张波

410721197710253079

使用的YH-T800型汽车衡称重显示器的检验铅封已破坏.其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检定规程》的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之规定,责令赔偿损失4244.76元,建议处罚如下:1.没收YH-800型汽车衡称重显示器,没收违法所得4244.76;2.罚款2000元。罚没金额合计6244.76元。

2019年10月25日送达处罚书,自收到处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

定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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