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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01/03)下周沪深上市公司重大事项公告快递_财经

发布日期:2016/11/14 13:46:00 浏览:1650

根据公司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焦作万方于2009年12月28日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股权申请,以人民币114,106,715.97元的价格竞购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的焦作煤业集团赵固(新乡)能源有限责任公司30股权。

2009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确认,公司成为前述股权的最终受让方。同日,由股权转让方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受让方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双方各自委托的产权经纪组织,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签署了《焦作煤业集团赵固(新乡)能源有限责任公司30股权转让合同》,产权转让价格114,106,715.97元。

公司将在股权转让合同签署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将剩余的股权价款(扣除先期已支付的举牌保证金)一次性支付给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目前,赵固能源尚未拥有采矿权。在2009年12月5日所发公告中焦煤集团承诺在2009年12月31日前将办理采矿权转移的有关手续,报送相关部门。目前,焦煤集团已向省国土资源厅递交了采矿权注入赵固能源的申请文件。该转让事项的完成需获得国土资源部的批准,准确时间尚无法预计。公司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000813)天山纺织:重大重组事项进展

目前天山纺织重大重组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但因缺乏中介机构的意见,目前尚无法公告有关内容,公司将在取得相关中介机构的意见之后,公告有关事项。

公司的重大重组事项具有较大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周公告一次上述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000796)宝商集团: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

根据《资产置换协议》,宝商集团本次交易的置入资产为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南航空食品有限公司51的股权、三亚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49的股权、北京新华空港航空食品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宜昌三峡航空食品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新疆海航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51的股权、甘肃海航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51的股权。

海南航食的51的股权已于2009年12月24日过户至公司名下。根据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新的营业执照和《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海南航食的股东名称由原来的商业控股变更为宝商集团;且双方签订了《资产交割确认书》。

三亚航食的49的股权已于2009年12月25日过户至公司名下。根据三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新的营业执照和《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三亚航食的股东由原来的商业控股变更为宝商集团;且双方签订了《资产交割确认书》。

新华航食的100的股权已于2009年12月16日过户至公司名下。根据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新的营业执照,新华航食的股东名称虽未在营业执照中列示,但已经变更完成;且双方签订了《资产交割确认书》。

宜昌航食的100的股权已于2009年12月25日过户至公司名下。双方签订了《资产交割确认书》。

新疆航食的51的股权已于2009年12月24日过户至公司名下。根据乌鲁木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新的营业执照,新疆航食的股东名称由原来的商业控股变更为宝商集团;且双方签订了《资产交割确认书》。

甘肃航食的51的股权已于2009年12月23日过户至公司名下。根据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新的营业执照和《外资(外商投资企业)企业变更通知书》,甘肃航食的股东名称由原来的商业控股变更为宝商集团;且双方签订了《资产交割确认书》。

根据《资产置换协议》,本次交易的置出资产为宝商集团宝鸡商业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100股权。

2009年12月30日,宝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股权变更登记通知书》,宝鸡商业的股东已变更;2009年12月31日,公司与商业控股签署了《资产交割确认书》,双方对资产过户和交割进行了确认。

000635)英力特:200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英力特200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12月31日召开,选举胡占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国电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累计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部分资产场地租赁及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议案。

000950)建峰化工: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建峰化工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12月31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000786)北新建材:北京西三旗基地搬迁的提示

北新建材于2009年12月30日接到实际控制人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通知,按照北京市政府市政规划的总体要求,中国建材集团已于2009年12月30日和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住宅建设服务中心在北京签署《土地调配协议》。

根据《土地调配协议》的约定,中国建材集团将所属单位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和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西路16号地块全部调配给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住宅建设服务中心。

上述目标地块土地使用权分别登记在中国建材股份和北新集团名下,目前由公司租赁使用,为公司总部办公和部分生产线所在地。该目标地块《土地调配协议》签署后,按照公司发展战略和全国石膏板产业基地建设规划,公司将对北京西三旗基地实施搬迁计划。

上述目标地块土地使用权属于中国建材股份和北新集团,目前由公司租赁使用。按照《土地调配协议》的约定,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住宅建设服务中心将支付中国建材集团一定数额的补偿款,公司从中获得的搬迁补偿能否覆盖上述损失尚不明确。

本次搬迁计划时间安排预计为自2010年1月1日开始,至2010年10月底完成。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适时履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并就该搬迁事项的重大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持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000034)*ST深泰:诉讼进展

关于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益田支行与深圳市泰丰科技有限公司、*ST深泰、深圳泰丰电子有限公司担保授信合同纠纷案,2009年12月30日,*ST深泰收到广东省阳东县人民法院(2009)东法执字第147号之三、之四《民事裁定书》。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

000757)*ST方向:收到财政补贴

*ST方向于2009年12月31日收到内江市财政局于2009年12月24日发出的《关于安排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财政补贴的通知》,文中称“为支持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解困发展,经内江市政府常务会纪要第99次纪要批准同意,安排给予财政补贴资金2000万元”。

公司已于2009年12月30日收到内江市财政局划拨的财政补贴款2000万元。

000582)北海港:重大诉讼

1999年8月北海海事法院受理了韩进海运株式会社等三家公司起诉北海港控股子公司中国北海外轮代理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的无正本提单放货追偿447.61万美元和利息纠纷一案,2005年8月北海海事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韩进海运的诉讼请求。2007年9月韩进海运上诉到广西高级法院,2008年8月11日广西高级法院立案受理,2009年4月7日开庭审理。公司已在历次定期报告中披露本案以上进展情况。

12月30日公司收到了广西高级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08)桂民四终字第28号】。广西高级法院二审认为,北海外代已经履行了其作为船代对于委托人的谨慎义务,其对韩进海运实施的无单放货行为没有过错,不应向韩进海运承担责任,其它两家被上诉人也无过错。2009年12月15日广西高级法院对本案作出了终审判决,驳回韩进海运的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9.09万元由韩进海运承担。

000935)ST双马: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ST双马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9年12月3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关于支持员工参与拉法基员工持股奖励计划的议案》。

000670)S*ST天发:恢复上市及股改进展

S*ST天发现就公司恢复上市以及股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于2008年5月12日正式受理公司关于恢复股票上市的申请,并要求公司补充提交恢复上市申请的相关资料。

目前,公司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补充提交申请恢复上市的相关资料,若在规定期限内公司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公司的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于2009年3月启动股权分置改革,并于2009年4月20日召开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经表决,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获得通过。

公司在未来一定时间是否能披露股改方案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尽快启动下一次股权分置改革工作,非流通股股东正就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有关事宜进行研究;同时,公司拟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本次资产重组相关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已经基本结束,公司尚在就股权分置改革及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事宜与相关各方进行沟通中,待条件成熟时,公司将适时启动股权分置改革及重大资产重组等工作。

公司已经聘请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股改保荐机构。

公司董事会正在督促各非流通股股东就公司重新启动股改程序的时间与具体方案尽快达成共识,全力配合公司资产重组及股权分置改革工作,争取尽快完成相关审核程序。

000521)美菱电器:获政府补助

根据安徽省财社【2009】86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安徽省财政下拨特定就业政策补助基金用于补助企业缴纳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的前期欠款或即将发生的医疗保险单位部分应缴款,经美菱电器申请并得到财政批准,公司被列为补助对象,并获得2,000,000.00元特定就业政策补助资金的额度。前述补助资金将用于缴纳公司2009年11月至2010年2月的医疗保险单位部分应缴款,其中2009年11月至12月合计应缴纳医疗保险单位部分989,879.44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前述补助资金2,000,000.00元的正式批复。前述部分政府补助资金将增加公司2009年税前利润989,879.44元,即公司2009年11月至2009年12月的医疗保险单位应缴纳部分的补助。

根据《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决定》(合发【2000】3号),2009年合肥市财政局对参与“开展2008年度新产品税收优惠政策兑现申报工作”的申报企业材料履行了会审、公示等程序,同意给予公司2008年年度新产品税收优惠2,154,000.00元的政府补助资金,用于激励企业加强技术创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前述补助资金。前述政府补助资金将增加公司2009年税前利润2,154,000.00元。

根据合肥市扶持企业稳定发展的相关规定,经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发展局、合肥市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合审核,同意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给予企业岗位补贴4,018,200.00元,在2009年6月份和12月份分别各付补贴款项的一半。近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中科美菱低温科技有限公司各收到一笔该项补助款,合计2,009,100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累计收到前述补助资金4,018,200.00元。前述政府补助资金将增加公司2009年税前利润4,018,200.00元。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年度已累计收到新产品税收优惠、蒸汽补贴款、省级新产品品牌奖励、特定就业政策补助基金等计入本年度损益的政府补助约1,348.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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