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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院联动又有新举措环境保护再创新模式

发布日期:2023/11/21 9:42:59 浏览:2

来源时间为:2023-03-29

为进一步加强法院与环境执法部门沟通衔接,共同提高环保案件办案质量,3月27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新乡市生态环境局与牧野区人民法院在市生态环境局十楼会议中心联合召开环保执法与环资诉讼衔接工作座谈会。市中院专委侯贵枝、环资庭庭长崔海成,市生态环境局局长王洪珍、副局长王永艳,牧野区法院院长耿德行、专委汤杰,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吴端勇,生态环境局各县区分局以及执法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交流。这是今年以来全省法院推行环资案件集中管辖之后新乡两级法院深入推动府院联动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加强环境保护形成多方合作的新模式。

座谈会上,牧野区法院院长耿德行首先介绍了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以来主要工作情况和成效,一是建立了专业化的审判体系,专门设立环境资源法庭,审理环境资源民事、行政案件,并确定环境案件专门的审判和执行团队。二是积极落实便民措施,建立环境资源类案件专属立案窗口,并由专人负责立案登记,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三是立足环资案件民事、行政案件“二审合一”的审判模式,建立更加完善的案件讨论机制,深化常态化“跨庭”专业法官会议机制,推进环资案件执行专业化。四是建立多元化协同共治格局,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坚持支持与监督并重,依法保障、全力支持环保行政执法。五是出台《牧野区全面推行“林长 法院院长”工作机制》,探索“林长 法院院长”工作模式,共同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和矛盾纠纷化解。六是加强司法宣传,不断提升公众保护环境意识。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分别汇报了执法工作情况,并提出了一些执法中遇到的难题,双方结合当前机构调整情况,分析研判了生态环境安全风险,就深入开展联勤联动、充分发挥数字赋能、强化执法与诉讼衔接等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针对污染环境案件的侦查破获、证据固定、办案程序等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达成了兼具规范性和可行性的一致意见。

市中院专委侯贵枝就强化行执衔接,提升执法水平,服务大局发展等,提出几点意见:一是坚持三个效果统一原则,在严格执法的前提下,注重做好护航国家环保事业,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二是加强宣传和专业培训,法院法官应努力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环保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环保意识;主动邀请行政执法人员旁听案件,发现和纠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升规范意识。三是继续深入推动府院联动机制,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效果。四是法院与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创新沟通机制,建立良性互动,推动环资案件依法、高效办理,共同践行“青山绿水”的历史使命。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王洪珍表示,良好的“府院互动”关系,有助于环境保护高效执法,有利于行政争议进行实质性化解。市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水平,一方面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执法,积极推进服务型执法、非现场执法,一方面严厉打击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营造公平的发展环境。

参会双方表示,下一步工作中,将认真总结本次座谈会成果,针对双方在环保行政执法与诉讼衔接工作中重点关注和存在疑虑的问题展开进一步深入研究,立足本部门职责,进一步加强协同配合,持续健全深化环保执法与司法审判衔接机制,切实增强打击各类危害生态环境安全违法犯罪合力,共同捍卫全市生态环境安全。

原标题:《府院联动又有新举措环境保护再创新模式——新乡市中院、牧野区法院、新乡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召开环保执法与环资诉讼衔接工作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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