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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乡公司以棚改名义发债9亿7.77亿被挪用-新乡公司取名

发布日期:2016/1/14 4:49:56 浏览:691

以棚改名义发行债券9亿元,7.77亿元被挪作他用,多位党政领导在企业任职

河南(www。signalpictures。com)新乡(www。o373。cn)投资集团违规调查

以城市棚户区改造名义募集的9亿元资金,并未与城市棚改项目结缘,而是实际被用作旅游(www。3dayoutbacktour。com)开发、对外出借和投资等领域。近日,审计署的一纸公告揭开了河南新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投资集团”)的棚改资金违规面纱。

根据审计署发布的“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新乡投资集团“通过编造虚假棚户区改造规划、虚估投资额等,以城市棚户区改造名义发行债券9亿元,其中7.77亿元实际用于旅游开发、对外出借和投资等。已归还5000万元,其他正在整改中。”

审计署通报显示,全国共有237个项目或单位挪用安居工程财政补助、银行贷款、企业债券等专项资金78.29亿元,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园区开发、还贷出借、投资经营、弥补工作经费等非安居工程支出。而仅新乡投资集团一家就占到了全国违规挪用资金的一成。

此外,《中国经营报》记者调查发现,除审计署公布的上述问题外,新乡投资集团还存在多位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任职的行为。根据2004年中纪委、中组部《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进行清理的通知》及《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党政领导干部兼任企业董事、监事、独立董事、独立监事官员在企业兼职,不但破坏了市场经济规则,还使得政府职能错位,而兼有政府和企业双重性质的城投公司在公司定位、管理体制、运作方式等方面存在法律风险。

“党政领导干部不能兼任企业领导是一个常识,就是裁判员不能同时为运动员。”国家行政学院一位教授表示,如果一个企业的领导是由政府官员兼任,而政府本身是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这个执行者直接参与市场竞争是对市场经济最大的破坏,因为它不能对自我进行有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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