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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发布日期:2023/4/19 17:14:41 浏览:195

来源时间为:2023-4-11

证券代码:000949证券简称:公告编号:2023-034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二)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召开地点:新乡市红旗区新长路与经八路交叉口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新区办公楼507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邵长金先生

(六)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1人,代表股份646,934,3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1073%。其中: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37,833,86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486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9人,代表股份9,100,5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20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9人,代表股份9,100,5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20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9人,代表股份9,100,5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205%。

(七)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现场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

1.01选举邵长金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641,121,8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101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3,287,950股。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本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1.02选举王文新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641,121,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101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3,287,956股。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本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1.03选举季玉栋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641,121,8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101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3,287,955股。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本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1.04选举张家启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641,121,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101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3,287,956股。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本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1.05选举姚永鑫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641,121,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101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3,287,961股。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本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1.06选举陈晨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641,121,8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101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3,287,955股。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本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二)审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

2.01选举楚金桥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641,121,8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101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3,287,963股。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本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02选举赵静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641,121,8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101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3,287,963股。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本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03选举武龙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641,121,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101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3,287,961股。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本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审议《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监事选举》

3.01选举朱学新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641,121,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101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3,287,976股。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本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3.02选举王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641,121,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101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3,287,971股。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本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四)审议《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641,435,4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500%;反对5,47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462%;弃权2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601,6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5760%;反对5,474,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1526%;弃权2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14%。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本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五)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641,435,4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500%;反对5,47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462%;弃权2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601,6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5760%;反对5,474,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1526%;弃权2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14%。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本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鲁鸿贵、周耀鹏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0949证券简称:新乡化纤公告编号:2023-035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4月11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得最终表决结果后,以现场通知的形式送达至全体董事。

(二)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于2023年4月11日下午4:00在公司办公楼116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三)公司实有董事9人,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9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0人)

(四)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邵长金先生主持。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邵长金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季玉栋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关于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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