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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牧野英才”行动计划创新创业项目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青年英才评审认定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5/22 21:13:59 浏览:945

缺经营管理人才和

产业发展人才评审认定办法

一、申报条件

急需紧缺人才申报的范围是2018年1月1日以来我市企业、自创区“一区四园”、省级产业集聚区、市级专业园区、市政府确定的先进制造业专业园区等引进的急需紧缺经营管理人才和产业发展人才。

企业指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和参加社会保险,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

(一)我市明确的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等规模以上企业;

(二)各县(市、区)重点项目投产企业(未入规),高成长、发展前景好的小微企业;

(三)高新技术企业;

(四)新业态、新模式企业等。

急需紧缺人才,应符合《中共新乡市委办公室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牧野英才”“名校英才”“牧野工匠”3个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明确的D类人才下列标准之一:

(一)经营管理人才。主要指企业引进的具有相应职业资格,且在相关领域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在行业20强以上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或担任行政总监、人力资源总监、财务总监、资本运营总监、营销总监等职务的高层次管理人才。

(二)产业发展人才。主要指我市紧缺的园区招商、经济管理、科技服务、产业规划、资本运作、工业设计、技术研发等专业领域,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且有3年以上相应工作经历的专业人才。

二、申报时间

申报启动日期为2020年4月25日,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认定程序

(一)申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自发布公告之日起,

由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所在企业负责向所在地工信部门统一申报。

(二)审核。市工信局指导各县(市、区)、平原示范区、高新区、经开区工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有关专家对照申报条件,对申请人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参评人员的技术技能水平、作用发挥、急需紧缺程度等情况进行评审并实地考察评估后,提出拟推荐人员名单。

(三)审批公示。各县(市、区)、平原示范区、高新区、经开区工信部门将拟推荐人员名单报本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研究,最终确定急需紧缺人才名单,在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备案。公示无异议后,各县(市、区)、平原示范区、高新区、经开区工信部门将急需紧缺人才名单报市工信局进行备案。备案时需提供急需紧缺人才名单汇总表、《“牧野英才”急需紧缺人才申报表》、公示情况说明。市工信局汇总后,上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四、申报材料

1.《》(双面打印,一式三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3.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4.三年以上(含三年)正式劳动合同(经营管理人才另需提供企业任职文件);

5.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6.相关领域任职经历证明材料(经营管理人才另须提供原工作年限内行业协会等关于行业20强企业的证明材料);

7.申请单位内部对推荐人选的公示材料;

8.其他证明企业资质的材料等;

9.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个人参保证明由人社部门配合协查;

10.个人收入纳税证明由税务部门配合协查;

11.申请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协查。

五、支持政策及待遇落实

经认定的“牧野英才”急需紧缺人才(D类人才),市工信局负责协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平原示范区、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按《中共新乡市委办公室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牧野英才”“名校英才”“牧野工匠”3个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新办〔2017〕49号)相关规定落实资金奖励、免职住房、医疗服务、子女入学和配偶就业等支持政策及相关待遇。其中,30万元奖励资金每年兑现10万元,分三年落实到位。

六、注意事项

申请单位、申请人应如实申报,提供有关材料。如有提供虚假材料、伪造相关证明等情况的,经查实,取消享受的有关待遇,追缴奖励资金,企业和个人5年内不得申报享受有关人才优惠政策,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本办法由新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新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4月23日

急需紧缺经营管理人才和产业发展人才申报受理部门联系表

新乡人才网

附件3

新乡市“牧野英才”行动计划青年英才评审认定办法

一、申报条件

1.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毕业,来我市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国内入选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本科毕业生和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在建一流学科的本科毕业生。

2.硕士、本科毕业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签订劳动合同时间或者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博士不设年龄限制。

3.与新乡市域内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新乡自主创业,且按规定在我市连续缴纳(不含补缴)满三个月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二、申报时间

申报启动日期为2020年4月25日,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认定程序

1.申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由青年英才所在企业负责向所在地人事部门统一申报。

2.审核。各县(市、区)、平原示范区、高新区、经开区人事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拟补贴名单。

3.审批公示。各县(市、区)、平原示范区、高新区、经开区人事部门将拟补贴名单报本级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原示范区、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研究确定补贴名单,并在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备案。公示无异议后,各县(市、区)、平原示范区、高新区、经开区人事部门将补贴名单报市人社局进行备案。备案时需提供补贴名单汇总表、《“牧野英才”青年英才补贴申报表》、公示情况说明。市人社局整理汇总后,专题向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备案。

5.资金拨付。各县(市、区)、平原示范区、高新区、经开区人事部门按照补贴名单,核实应补贴月数及金额据实发放至青年英才人才本人的个人银行账户。

四、补贴标准

1.生活补贴:按博士、硕士、本科三个学历层次三年内分别享受每人每月2000元、1500元、1000元的生活补贴。

2.租房补贴:按博士、硕士、本科三个学历层次三年内分别享受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500元的租房补贴。

3.初次申报人以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当月为起始期,可按相应标准连续三年领取相应人才补贴。

五、申报材料

1.《》(一式三份);

2.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

4.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由人社部门内部核查;

5.自主创业的营业执照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协查;

6.纳税证明材料由税务部门配合协查。

六、注意事项

对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骗取青年英才人才补贴者,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资格或注销其认定结果,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将单位和个人纳入诚信不良信用记录。

本办法由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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