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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家长!2018新乡中招政策发布!

发布日期:2019/4/22 9:57:13 浏览:1043

6月5日下午,新乡市教育局召开2018年新乡市中招工作会。考试时间是6月25日、26日,总分700分。

考试安排

中考时间和科目

日期

时间

科目

分值

备注

6月25日

上午

8:30—10:30

120分钟

语文

120

11:10—12:00

50分钟

历史

50

开卷考试,考生可自带参考资料

下午

15:00—16:00

60分钟

物理

70

16:40—17:30

50分钟

化学

50

6月26日

上午

8:30—10:10

100分钟

数学

120

10:50—11:50

60分钟

思想品德

70

开卷考试,考生可自带参考资料

下午

15:00—16:40

100分钟

英语

120

笔试100分,听力20分

文化课成绩600分,体育成绩70分,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成绩30分,总分700分。

英语听力考试采用光盘播放,各考点要统一配备相关设备。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生物、地理、音乐、美术等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学校课程,也应进行学业考查(考试),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以初中学校为主实施,体现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温馨提示

命题导向有变化,更强调素质教育

据了解,今年河南省中招考试命题原则有所变化。

由原来的“依据学科课程标准,体现课程改革的理念与要求,加强试题与社会实践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更改为“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体现课程改革的理念与要求,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践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发展素质教育”。

志愿设置

普通高中志愿

选报普通高中志愿类别的考生,需按照报名所在地教育局设置的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市区普通高中志愿设置方案如下:

志愿批次

招生学校

类别

招生范围

省提前批

招生学校由考生在“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查询

航空实验班、宏志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校园足球实验班、民办学校

面向全省

市提前批

河师大附中

市级宏志班

面向全市

新乡市外国语学校(一中东校区)

创新实验班

面向全市

新乡市第二中学

创新实验班

面向全市

平原外国语学校(平原示范区)

未来教育实验班

面向全市

市二中、三中、铁路高级中学、市七中、市十二中、市一中实验学校、河师大附中金龙学校、河师大附中双语国际学校、新誉佳

体育类

面向市区

市二中、市三中、铁路高级中学、市十二中、市四十五中、市一中实验学校、河师大附中金龙学校、河师大附中双语国际学校、新乡十中英才学校、新乡冠英高级中学、新乡市美术高级中学

艺术类

面向市区

第一批

市一中、新乡市外国语学校(一中东校区)、河师大附中、市二中、铁路高级中学

公办普通类

面向市区

第二批

市三中、市七中、市十一中、市十二中、市四十二中、市四十五中、市职教中心普职融通班、市工业学校普职融通班

公办普通类

面向市区

第三批

市一中实验学校、河师大附中金龙学校、河师大附中双语国际学校、新乡十中英才学校、新乡冠英高级中学、新乡市新誉佳高级中学、新乡市美术高级中学、新乡市新鼎高级中学

民办普通类

面向全市

以上志愿设置中的省提前批“航空实验班”“宏志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校园足球实验班”和经省教育厅批准的跨省辖市招生的民办学校面向全省招生;市提前批“市级宏志班”、“创新实验班”、“未来教育实验班”和第三批市区民办高中志愿面向全市招生;县(市)民办高中面向本县(市)招生。

志愿填报

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市、县(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各初中学校负责通过河南省普通高中综合信息管理系统(http://www。hagaozhong。com)采集本校考生报名信息,考生本人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zk.hagaozhong。com)上网注册、完善信息、选择报考类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或职业学校)、填报志愿。

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以及回户口所在地报考的初中毕业生,可以随当地初中学校报名,也可以由本人携带有关证件(户口本、初中毕业证、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到当地教育局设立的报名点报名。

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我市网上填报志愿的时间为:6月15日9:00--20日17:00分,过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一)省提前批志愿共分三个批次。

第一批次: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

第二批次:宏志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校园足球实验班。

第三批次:安排有跨省辖市招生计划的民办普通高中。

考生可自主填报三个批次志愿,每个批次限报一个志愿。国际班和民办普通高中收费较高,考生根据经济承受能力慎重填报。

填报“航空实验班”志愿的考生,必须是经过军区在新乡定选合格的学生;填报“宏志班”志愿的考生,必须是通过资格审定的学生。

(二)市提前批的宏志班、创新实验班、未来教育实验班、体育类、艺术类只能选报其中一个类别的一所学校参与录取。

河师大附中宏志班面向全市招生50人;新乡市外国语学校(一中东校区)创新实验班面向全市招生100人;新乡市第二中学创新实验班面向全市招生50人;平原外国语学校(平原示范区)未来教育实验班面向全市招生50人。

填报“宏志班”志愿的考生,须是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城市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具体认定办法参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扶贫办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对象的认定及学杂费减免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2017〕964号)执行。

填报市区提前批体育、艺术类志愿的考生,需参加体育专业测试(乒乓球和田径项目除外)和艺术类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报考(D等无报考资格)。田径类项目和乒乓球特长生的报考资格为:在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得省级个人单项前8名,市级个人单项前6名;获得晨光杯乒乓球比赛省级单打前8名,市级单打前6名,或获得省级团体前6名,市级团体前3名的主力队员。

(三)2018年市区普通高中志愿设置为三批,每批次限报一所学校,其中填报第三批“民办学校”志愿时,考生和家长要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如被“民办学校”志愿录取,考生应按规定缴费报到,不得放弃。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在新乡市接受初中教育并具有正式学籍的,与本地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可以在我市就读普通高中,根据本人意愿报考各批次志愿。

非新乡市区户籍又不在市区学校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原则上在原籍报考,在原籍上学确有困难者,须出具证明材料(居住证明、家长或监护人单位证明及情况说明),经审验批准后,可以报考省、市提前批志愿、普通高中第二、三批志愿。

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还须在“是否同意调剂”栏中填写自己的意见(同意或不同意),填写“同意调剂”的考生,可以参加征求志愿的填报和录取。

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还可以同时填报普通中专和职业学校志愿。

录取办法

普通高中录取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市区普通高中录取办法如下:

(一)普通生的录取。录取时按照志愿顺序分批进行,采取每批先录计划内统招生,再录分配生的办法。考生如未被第一批志愿学校录取,再依次参加第二、第三批志愿学校录取。综合素质评定为D等的考生,普通高中不予录取。

(二)省提前批志愿的录取。省提前批次录取学校的录取办法执行河南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面向全省招生录取按照录取批次依次进行,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录取及面向本市的招生录取。省提前批第一批次录取时间为7月12日;第二批次为7月14日;第三批次为7月17日。省提前批次录取结束后,我市开始中招录取工作。考生可登陆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三)分配生的录取。为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逐步扩大“分配生”比例,全市“分配生”的比例要达到50以上。市区的“分配生”比例,按照省级示范性高中(市一中、市外国语学校(一中东校区)、河师大附中、市二中、铁路高级中学)统招计划的60和市级示范性高中(市三中、十一中、十二中)统招计划的50确定名额,并将“分配生”名额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其中市二中、三中、十一中、十二中、铁路高级中学“分配生”计划的20分配到本校初中部。“分配生”的录取分数线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分别划分,依据考生毕业学校的分配生指标和考生考试成绩及报考志愿,分别在各初中学校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分配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控制在考生所报考省、市级示范性高中统招录取分数线以下100分以内,并且不得低于市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线。初中学校不能完成的分配生指标,转入统招生。往届初中毕业生和未在注册学籍学校就读的考生以及在外地初中毕业的考生不具有“分配生”资格。各初中学校要将本校具有分配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四)特长生的录取。市区体育、艺术特长生在提前批录取。由招生学校按照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等级择优录取。

各级基础教育管理部门应统一管理所辖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和录取工作,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严禁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无中招成绩的考生和已经注册高中阶段学籍的学生。

奖励与照顾

按照有关规定,对以下情况予以奖励和照顾:

(一)根据《河南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豫公通〔2018〕66号),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

(二)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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