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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关于新乡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6/11/21 20:45:36 浏览:1628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提请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一、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全市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力以赴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防风险、惠民生,促进了经济企稳回升、发展后劲增强。在此基础上,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收支调整预算圆满完成。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收入预算150亿元,执行中经各级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为144.4亿元,实际完成144.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1,增长4;支出预算239.9亿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地方政府债券等因素,调整为315.5亿元,实际完成310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8.3,增长10.9。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82.3亿元,执行中经各级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为50.3亿元,实际完成50.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2;支出预算97.7亿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土地出让金短收等因素,调整为75.3亿元,实际完成61.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1.5。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2015年社保基金收入预算91.9亿元,实际完成97.4亿元,为预算的106,增长14.5;支出预算92.1亿元,实际完成96.6亿元,为预算的104.9,增长18.1。

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含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平原示范区,下同)

1.一般公共预算

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2015年市级一般公共收入预算51.1亿元,执行中受房地产销售下滑、市属重点税源外迁、国家多项减税政策集中实施等多重因素影响,市本级税收下降较多,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为48.9亿元,实际完成49.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6;支出预算70.6亿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地方政府债券等因素,调整为84.7亿元,实际完成83.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8.1。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2015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38.3亿元,执行中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为26.8亿元,实际完成26.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8.6;支出预算41亿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土地出让金短收等因素,调整为23亿元,实际完成18.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1.5。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市级2015年社保基金收入预算60亿元,实际完成64.9亿元,为预算的108.1,增长10.7;支出预算65.6亿元,实际完成66.9亿元,为预算的102,增长12.8。

上述数据均为快报数,待完成决算审查汇总并与省财政结算后还会有所变动,决算结果届时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三)落实市人大决议和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按照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审查意见,各级财政主动适应新常态,根据市委“围绕一个目标、遵循一个思路、强力推进三大任务、强化一个保障”的总体工作部署,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创新理财机制,统筹安排资金,着力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1.创新征管机制,促进财政收入稳中有进。

2015年,受宏观经济“三期叠加”和我市多重因素交叉影响,全市财政收入增幅下行趋势明显。面对困难,全市上下齐心协力、主动谋划,研究收入管理新机制。通过努力,保持了财政收入在形势十分困难情况下的平稳增长,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44.6亿元,同比增长4,规模排全省第4位,增幅较上年提升3个位次;税占比较上年高0.9个百分点,较全省平均水平高0.6个百分点,财政收入质量得到提升。

●向协作要收入。多次召开不同类型全市财税收入会议,研判收入形势,分析数据差异,形成财税系统紧盯税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向机制要收入。实行月份收入“目标自报、落后约谈、逐月考核”新机制,促使各级政府加强收入征管和均衡入库。

●向规范要收入。创新非税收入征管机制,首次组织小汽车号牌竞价拍卖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2.发挥财政职能,支持经济稳增长保态势。

坚持把稳增长保态势作为首要任务,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关键领域发力,较好地发挥财政基础支柱作用和调控经济职能。

●谋划实施稳增长系列政策。出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16条意见,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出台扶持房地产发展22条意见、购房契税补贴优惠政策以及支持农民进城购房等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回暖。

●支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与社会资本合作设立深创投创业投资等基金,支持实施优化提升特色装备制造支柱产业和重点突破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发展工程。安排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3000万元,支持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大力宣传财政支持企业发展政策,兑现新三板挂牌奖励资金1100万元,落实企业退税3722万元。出台市本级政府管理资金存储激励试行办法,修订应急转贷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有效调动金融资源服务支持我市实体经济发展。

●支持重点领域项目建设。争取债券资金60.4亿元,通过PPP模式实施定国湖、平原路东延等投资近30亿元的项目,缓解重点领域和重大工程资金压力。

●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设立我省首支地级市新型城镇化发展基金,首期规模100亿元。出台我市新型城镇化转移支付分配暂行办法,拨付城镇化转移支付资金1.3亿元,支持县(市)区完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

●支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投入5.6亿元用于支持我市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环境改善,包括水环境污染综合整治2.5亿元、大气污染防治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1.6亿元、节能减排专项资金1.5亿元。

3.强化民生保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2015年,在经济下行、财力紧张的情况下,全市财政民生支出仍完成232.4亿元,比2014年增加22.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9。主要包括:

●全市财政教育支出65.8亿元,增长5.2。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定额实现城乡统一,普通高中公用经费标准由170元/人提高到450元/人。免除61.4万名学生义务教育学杂费和教科书费用,资助3.9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深入实施职教攻坚二期工程,资助1.9万余名学生受奖助学金。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全市财政农林水支出37.3亿元,增长4.3。支持粮食生产,奖励6个产粮大县1.9亿元,兑现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合并原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5.2亿元,建设高标准农田10.5万亩。支持农村建设,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7个,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204个,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筹措1.2亿元建设覆盖11个县(市)区的区域水质检测中心,解决24.6万名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加大资金投入,改造农村危房5450户。

●全市财政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3亿元,增长21.9。全面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新农合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320元提高到38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35元提高到40元。投入3.7亿元医改资金,为我市县乡医改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实施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制度,30976人每月获得奖励80元。

●全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1亿元,增长22.6。保证企业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足额发放,20.6万名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养老金月人均增加212元,56万名60岁以上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月人均提高到78元。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城市居民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居民年最低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420元、260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分散供养标准年人均分别提高到3800元、2800元,20.6万名城乡低保对象、1.5万名农村五保供养对象、920名孤儿基本生活得到较好保障。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继续实施大学生和困难群体就业创业财政补贴政策。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准备工作等。

●全市财政公共安全支出19.2亿元,增长18.4。改善基层政法机关执法办案条件。支持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弱势群体法律援助。支持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

●全市财政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1亿元,增长55.5。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免费开放博物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标准化、均等化。继续加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和乡镇体育建设工程扶持力度。

4.深化财税改革,促进现代财政制度建设。

2015年是全面深化财税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市财政国资合并元年,通过财政国资顺利融合、主动作为,各项改革扎实推进。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出台《新乡市财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新乡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率先在全省开展2015-2017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首次实施政府债务全口径预算管理,清理以前年度存量资金8.4亿元,市本级及14个县(市)区全部公开财政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预算管理改革得到进一步深化。

●改革国有资产管理模式。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及配套的《关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意见》等七个文件,从机构整合、运作模式、发展方向等方面重新定位国资监管,强化资产向资本的管理转变,强化外派监事会功能,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管理模式迈出了新步伐。

●推广运用PPP模式。在全省率先成立PPP管理中心,跟进制定内部项目操作流程,建立专业咨询机构库、金融机构库和合作伙伴(运营商)库,把推广运用PPP模式作为适应新常态和政府债务监管转型的重要突破口。纳入省财政厅PPP意向库项目42个总投资488.2亿元,备选库项目2个总投资60亿元,推介库项目2个总投资61亿元。

●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出台《新乡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办法》和《新乡市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实施办法(暂行)》等政策制度,拟采用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项目7个总投资41.7亿元,已通过省相关部门初审。

5.强化监管职责,促进财政管理科学规范。

●强化基础工作科学规范。新《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对财政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在推进财政工作合规合法性的同时,重新定位财政的服务职能。梳理权责清单及流程图96项。简化预算单位实有资金代管流程和直接支付手续,改革动态监控预警模式,精简流程提高国库支付效率。改进政府采购计划事前审批为事后备案,纸质流转改为无纸化办公,进行“一减三提三免”的政府采购改革。强化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严把项目申报关和资金拨付关。严格公文运转流程,全年按时办理反馈各类文书3555件,其中,按时办结人大代表建议20件、政协提案16件,答复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强化财政资金效益监督。积极开展民生领域专项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涉农资金专项整治以及农村“三资”管理、会计信息质量等财政监督检查,纠正、督促所发现问题整改到位。加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2015年市级预算安排的1371个项目总金额93.7亿元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范围。促进政府采购规范实施,全市执行采购预算67亿元,实际采购金额58亿元,节约资金9亿元,节支率13.5。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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