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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河南省新乡市高新区区属学校公开招聘50名教师启事

发布日期:2016/6/26 5:18:30 浏览:602

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现将新乡高新区2016年公开招聘区属学校小学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本次计划招聘区属小学教师5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见《2016年高新区区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如30周岁以下指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段类推);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及资格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网址:www。xxhdz.gov。cn)、新乡高新区人事劳动局微信公众号(微信号:xxgxqrsldj)发布,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23日-6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新乡高新区人力资源市场(化工路建业花园门口群房二楼)

3、报名办法:本人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在职教师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在职教师提供)。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报名时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验合格后交复印件一份和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同时提交本人填写的《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2份(需提前网上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并粘贴好照片),每人缴纳考务费60元。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名的,可免交笔试考务费。拟免交笔试考务费的应提交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岗位人数原则上达到3:1比例方可考试。当报考人数小于或等于拟招聘岗位人数时,由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被取消的,该岗位的报考者可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调整或调减的情况将通过新乡高新区官网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又不愿意或不能调整岗位的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到新乡高新区人力资源市场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名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1、笔试。笔试科目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40分),专业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40分)和材料作文(20分),笔试时长150分钟。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辅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安排在新乡市城区,具体考务工作由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道清路小学语文和道清路小学数学岗位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其余岗位均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

面试按照岗位不同采取两种方式进行,满分均为100分。一是采取试讲;二是音乐岗位采取试讲加才艺展示(唱歌、舞蹈、乐器选其一)。面试时长10-15分钟。具体面试工作另行安排。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招聘各个环节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入围名单及其它信息,将及时在高新区官网及高新区人事劳动局微信公众号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看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面试及体检的后果自负。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对体检未到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标準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準(试行)》执行。具体体检工作另行通知,同时公布体检须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考核组采取审查档案等方式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现实表现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可以递补。递补须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七)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高新区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高新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属于在职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区教育局按照规定予以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由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新乡高新区官网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73-3539935、3539934,监督电话:0373-3539882。

五、纪律要求

(一)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第27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自始至终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招聘过程中,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準。对违纪、失职行为将进行责任追究。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

本公告由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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