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岁的孙某不走正当渠道挣钱养家,竟然鬼迷心窍购买假币,到农村小卖铺、烟酒商店利用假币诈骗钱财。最终被新乡县公安局抓获归案。
2016年初至2017年底,新乡县公安局接到报警:辖区农村的七八个小卖铺、烟酒商店、超市先后收到假币,被骗走物品不等。由于嫌疑男子在店内使用假币消费离开后受害人才发现自己被骗,等民警到现场后,嫌疑男子已逃之夭夭。
嫌疑人使用假币
经民警侦查,犯罪嫌疑人是一名四十岁左右男子,该男子以农村老人、妇女经营的小卖铺、烟酒商店为侵害对象,作案时,该男子骑辆摩托车不熄火停在店铺门口,以需要送礼或其它急需理由使用真币购买高档香烟(价格从几百元至1500元不等),拿到香烟将真币付给店主,然后又以买的烟多为由希望店主给大幅度价格优惠,遭店主拒绝后,佯装不要香烟要求店主退钱,当店主将真币退还给该男子后,该男子手拿真币假装接电话,用言语吸引店主注意,快速将手中真币调换为预先准备好的假币,接过电话后以办事急需用烟不再计较价格为由麻痹店主,将拿在手中的假币付给店主。由于第一次收钱时店主已验过真伪,误认为男子支付假币的就是第一次收钱的真币,于是将香烟卖给该男子,男子得手后骑摩托车快速逃走。使用假币个案涉案价值虽然不大,但侵害对象是农村老人、妇女小本经营的商铺,危害极大。民警当即成立专案组,根据嫌疑男子作案用法、相貌特征等情况,决定对辖区的类似案件并案侦查。
嫌疑人住处搜出假币
办案民警根据受害人描述和对案发现场附近视频资料逐帧比对,发现嫌疑人均是戴医用口罩骑一辆摩托车到案发现场,与新乡市某区域三起使用假币骗取香烟的作案手法案发现场特征基本一致。民警顺线追踪,南赴郑州、信阳,将有重大作案嫌疑的孙某(男39岁,信阳市潢川县人)抓获。经审讯,孙某供述了其在新乡市区某城中村公厕看到销售假币的电话,便购买了15000元假币,在新乡县翟坡镇、七里营镇、新城区的七八个农村超市、商店用假币购买香烟实施诈骗的犯罪行为。目前,孙某已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