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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批准新乡市城市总体规划

发布日期:2017/12/1 14:39:53 浏览:448

通知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

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要做好城市整体设计,加强重要地段建筑高度、体量和样式的规划引导和控制,突出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有机交融的中原城市特色。

《国办批准新乡市城市总体规划》相关相似阅读参考资料:
新乡市城市总体规划、新乡市城市总体规划图、全国城市总体规划试点、全国城市总体规划、中国城市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办法、城市总体规划评估办法、城市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城市总体规划审批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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