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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源电器: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日期:2017/7/23 7:33:31 浏览:443

公告编号:2017-018

证券代码:832697证券简称:振源电器主办券商:中投证券

新乡市振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新乡市振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07月14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07月21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由牛光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新乡市振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议案的基本情况及表决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同意公司收购湖南振源耀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新乡市振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以3,100元收购湖南振源耀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作为运营主体,整合各方资源,专门从事光伏发电项目。湖南振源耀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于2017年06月01日,注册地为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县宋家塘办事处新辉路388号,注册资本2,000万元,实收资本为0元。法定代表人为申雪梅,申雪梅公告编号:2017-018

拥有湖南振源耀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湖南振源耀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新能源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计、安装、维护;五金交电、矿山机械加工与销售。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关于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

为增强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和工作积极性,吸引与留住优秀人才,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名:谢振毅、葛红霞、郭长玖、韩明卫、魏纪朋、王阳共6人为公司核心员工。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表决权董事不足3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中关联董事谢振毅、葛红霞、王阳回避表决,因有表决权董事不足3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提名自2017年7月21日至2017年7月28日向全体员工公示和征求意见。

3、审议《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以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时间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占出席会议董事人数的100;反对公告编号:2017-018

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三、备查文件

《新乡市振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新乡市振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07月21日

《振源电器: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相关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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