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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发布日期:2024/6/3 23:17:16 浏览:10

来源时间为:2023-11-10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_买卖合同起纠纷,查封设备促履行2023-11-1017:21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字号

案情简述——

原告新乡某材料公司诉被告河南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2年7月2日,双方签订了销售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结算方式及违约责任条款,到结算日期,被告下欠原告260000元未结清,经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将被告诉至辉县市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依然拒不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经过——

法院依法向被告河南某公司送达相关执行手续,并通过查控措施,对其银行账户予以冻结,与该公司负责人联系,该负责人一直以经营困难为由意图拖延执行。随后,执行干警来到该公司,刚进入厂区就听到隆隆的机器声。见到负责人后与其当面沟通释法但该公司负责人仍无履行诚意,执行干警遂即对该公司负责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惩戒措施,并对公司账户5200元予以划拨。

数日后,该公司负责人给执行干警打来电话,称其在购买飞机票时被限制了,有一笔生意急需赶过去面谈,真是耽误了自己的大事,并承诺会尽快妥善解决还款事宜……

又数日过去了,该公司依然不见履行,执行法官决定对该公司生产中的机器设备予以查封,当执行干警一行人到公司表明来意后,该公司负责人意识到再不主动履行就真的影响到企业经营的“根本”了,当即主动与原告负责人联系表明和解意愿,保证在三个月内将货款偿清,在得到对方同意和解的答复后才松了口气。

翌日,双方负责人到法院签订了和解协议。考虑近年来企业经营不易,双方互作让步,法院兼顾保护营商环境,并未再继续采取处置、变卖机器设备的强制手段。

三个月后原告打来电话称被告已偿还清所有欠款,并对执行法官的秉公执法、为企解难的风范表示感谢。“企业经营以诚信为本,失去诚信也就失去了根本……”,强制措施是一种手段,而促其履行才是目的,倘若能达到教育意义就是更好了。

供稿:袁长远

原标题:《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_买卖合同起纠纷,查封设备促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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